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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军中学校园网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员工提供一种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1 .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2 .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3 .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和配合学校治安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4 .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部门级资源的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

5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科室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协议。

6 .各部门设专人负责审查上网信息,严禁涉及国家及单位机密的信息上网。

7 .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时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8 .校园网各部门管理机构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9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校园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或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校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⑴.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 杀、恐怖等。

⑵.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⑶.盗用他人账号。

⑷.私自转借、转让用户账号造成危害。

⑸.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⑹.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⑺.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二. 网站建立与管理:

1 . 各科室、班级建立网站前,需确定网站大致内容框架,并指定专人管理。

2 .建立网站前需签定网站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责任。

3 .网站内容要求健康向上,能够反映出教师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严禁出现色情、暴力、反动等不良信息。

•  禁止在网站中设立无须身份验证的开放式留言板、文章评论等功能模块。

•  教师或学生若要建立个人网站,需填写个人网站申请表及管理责任书,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再与网络中心联系具体技术细节。

•  级网站网站管理员对所管理的网站内容负有定期更新和维护的责任。

•  网站管理员在上传新内容前,必须把新内容交由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传。

•  各级网站管理员应做到每天检查一次所管理的网站,以便在网站被攻破,内容被修改后能够及时发现,在造成负面影响前作出补救。

•  管理员在发现所管理网站上出现违法内容时,须立刻对违法内容做出备份,然后从网站上删除该内容,并上报主管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瞒报。

10 .教师或学生在浏览网站时,若发现违法信息,有义务通知该网站的管理员。

11 .络中心有义务对网站管理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管理员的技术能力。

12 .网络中心拥有对所有网站的监察权限,但不具有直接修改非网络中心直属网站的权限。